交易提示
转发上海、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16年劳动节假期间风控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关于做好2016年劳动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6
上期发〔2016〕69号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劳动节临近,根据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4月30日至5月2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劳动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2016年4月2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二、2016年5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如下:
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8%,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4月26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
关于2016年劳动节期间调整交易所保证金和涨跌幅度的通知
郑商发〔2016〕5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劳动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6年4月28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7%,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二、2016年5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