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4| 文章来源: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9号),自2026年2月5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我司将于2026年2月5日结算时起,对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做以下调整。商品期权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随标的期货合约相应调整。
表: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
品种 |
合约 |
交易所保证金 |
公司保证金 |
涨跌停板 |
|||
现行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现行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现行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
原油 |
已上市合约 |
9% |
11% |
16% |
18% |
7% |
9% |
低硫燃料油 |
已上市合约 |
9% |
11% |
16% |
18% |
7% |
9% |
20号胶 |
已上市合约 |
9% |
11% |
16% |
18% |
7% |
9% |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与公司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