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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期货交易所调整申报费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4-05-24| 文章来源: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

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将于2024年5月3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调整部分期货、期权品种的申报费标准,具体内容可点击下方链接查询。

郑州商品交易所: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4/05/1715232136958603.htm

上海期货交易所:https://www.shf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405/t20240522_801753.html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https://www.ine.cn/news/notice/131371.html

大连商品交易所: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600489/index.html

 

申报费是指投资者在对期货和期权合约进行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时所产生的费用。根据交易所规定,对部分期货和期权合约当日报单、撤单或询价笔数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申报费。

以下为申报费的计算方式:

申报费 = ∑(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该合约上各档位的信息量×相应费率)

其中信息量 = 报单、撤单、询价(仅针对期权)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

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报单笔数)- 1 

 

特别提示: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按照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下产生的信息量按比例确定相应的申报费

  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合并计算申报费,并按照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下各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的信息量按比例确定相应的申报费;
  若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隶属于多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则先计算其在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下应付的申报费,最后按最大值原则确定其应付的申报费

频繁报撤单可能会产生大额申报费用,请您注意控制报撤单笔数,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请您务必关注各交易所的最新公告,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以便合理安排您的交易策略。

 

附件:各期货交易所申报费收取标准汇总表(2024年5月31日夜盘起实行)

申报费一览表20240527.xlsx


 

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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