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交易所通知】转发大商所《关于修改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1| 文章来源:
关于修改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公告
〔2023〕65号
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期货合约M2501、C2501、I2501、PG2501、L2501、V2501、PP2501、P2501、A2501、B2501、Y2501、EG2501、EB2501对应的期权合约起实施。
特此公告。
期权合约修改对照表
原条文 |
修改后条文 |
最后交易日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 |
最后交易日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12个交易日,交易所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