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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普小常识
一、什么是全国防灾减灾日
全国防灾减灾日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而设立的纪念日,自2009年起,定于每年的5月12日。为表达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设立“防灾减灾日”借此表达对地震遇难者的纪念,弘扬团结抗灾的精神。
二、全国防灾减灾日小知识
三、关于全国防灾减灾日,你知道哪些
2008年5月12日,一场有着巨大破坏力的地震在四川汶川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推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也就是汶川大地震。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大地震仅四川全省就有68712人遇难、17912人失踪。这场大地震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 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坚强。2008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协委员提议,为表达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必要设立“防灾减灾日”或“中国赈灾日”,借此表达对地震遇难者的纪念,弘扬团结抗灾的精神。
四、全国防灾减灾日的演变过程
1990年,中国第一次宣布灾区可以对外开放。中国在减灾领域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减灾合作。2005年初,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综合协调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及抗灾救灾等工作。2005年9月,中国政府主办第一届亚洲部长级减灾大会;2007年8月,《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了中国“十一五”期间及中长期国家综合减灾战略目标。2008年12月,举办加强亚洲国家应对巨灾能力建设研讨会。2009年3月2日起,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2009年5月11日,中国政府发布首个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白皮书《中国的减灾行动》。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水污染防治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形成了全方位、多层级、宽领域的防灾减灾法律体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对灾害应对、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事项做了规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为汶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法制保障。